「权威发布」大柳塔试验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出炉!
为加快大柳塔镇级小城市建设步伐,改善东西两山区域及周边困难群众住房条件,优化城市规划布局,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实施条例》、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、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榆林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》、《榆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神木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评估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规定,结合大柳塔镇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实际,特制定后柳塔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。
包神铁路以东、五当沟以北、哈拉沟矿以南。
房屋征收组织实施单位:大柳塔镇人民政府。
包神铁路以东、五当沟以北、哈拉沟矿以南范围内的部分建筑物、构筑物属征收对象。
涉及被征收房屋576套,征收总占地面积102262平方米(合153亩);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86400平方米。
自神木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20天止。
货币补偿安置方式。
补偿类项:包括房屋主体、土地,附属车库、厕所等设施,以及房屋装修补偿费等。
补偿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、住建部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》有关规定。以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。
(一)购房直补奖励政策。鼓励棚户区居民在货币化补偿后购买大柳塔镇区内商品房进行安置,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,购买经试验区棚改办签订了房源认购意向协议的商品房,政府按所购商品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奖励补助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50平米以下的,限购一套镇区150平米以下任意面积的库存商品房;被征收房屋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,按实际被征收建筑面积计算购房面积,但享受购房直补奖励政策面积最大不能超过450平方米。购房面积较大的可选择2套或以上组合购买,组合面积达不到450平方米的,按组合面积享受直补奖励政策。
(二)签订《大柳塔试验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及附属物征收协议》得到补偿后,30天内迁出交房的(同时上交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),奖励原房屋评估价的5%(不包括地皮价、附属设施、搬迁费、装修补偿费、过渡期安置费);60天内迁出交房的奖励2%; 61-90天内迁出交房的无奖励,超过90天未交房的依法强制搬迁。
付款、结算方式: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,向被征收人付60%补偿费用,待被征收人交房后付清全部补偿费用。购买商品房的棚户区居民,在和开发商签订完成《购房合同》并完成购买行为后,征收部门将房屋补偿费用和购房奖补资金一次性打入被征收人账户。(具体时间根据政府贷款下放时间为准)。
被征收人土地使用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的确认以土地使用证(或土地批文)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。未经登记的,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认定和处理。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,不予补偿。
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: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为准。未经登记的,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定和处理。
(一)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,自行寻找安置用房,不予补偿临时安置费;
(二)被征收人选择购买库存商品房并签订《购房合同》的,自行寻找过渡房,过渡期限3个月;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5元/m2/月的标准给于补偿。
搬迁费:选择货币安置的,补偿被征收人搬迁费为3000元/户;选择购买库存商品房安置的,补偿被征收人搬迁费6000元/户;电话、电视、网络迁移按正常申报相关部门给予办理,政府给予电视、电话、网络搬迁费各补200元。
本方案中未涉及到的其他事项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及有关规定协商解决。
神木县人民政府
2017年5月9日
来源:神木县人民政府
本期编辑:惠小图
猜你喜欢
❖「快来」神华包头能源公司万利一矿招人啦,月工资高达9000元!
愿大柳塔市越变越好,支持请点Zan哦~